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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某海遭车辆侧翻压伤,抢救无效离世,建议追责相关方

2026-09-05

8月27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公布了关于广州泰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23”事故的调查报告。根据报告在2026年5月23日晚上9时13分,广州泰如公司的工作人员祝某海操作着一辆厂内车辆,从垃圾处理车间的北门驶出后短暂停留,随后沿着车间外围路段向西行驶,最终停靠在车辆分解车间外的西北角,并前往洗手间。大约在9时38分,祝某海从洗手间返回后再次启动车辆并开始行驶。然而,他在行驶过程中未开启前照灯,仅依赖警示灯作为周围的警示。9时42分,祝某海在西侧坡道上左转行驶时,车辆的右前轮脱离了道路边缘,随后陷落,导致车辆失去平衡而发生侧翻。由于未佩戴安全带,祝某海被甩出驾驶座,跌落到坡道上,随即遭到了翻覆车辆的顶棚压迫腰腹,身体被困并呼救(详见图3)。事故发生后同事蒋某强迅速赶到现场,并通过对讲机请求其他同事前来支援。9时47分,蒋某强利用铲车抬起翻覆的车辆,成功将祝某海救出(详见图4)。现场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达后将祝某海送往医院抢救,但于5月24日9时05分确认其抢救无效去世。

报告中详细列出死者祝某海的个人信息:男,51岁,来自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持有有效的叉车操作证。不过,调查认为他在夜间操作时缺乏安全意识,违规驶离车间,未按照规定开启前照灯和系好安全带,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在事故后,相关责任方与祝某海的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善后工作也随之完成。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要求》,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2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鉴于调查结果,建议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祝某海,由于他已在事故中去世,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对于广州泰如公司的总经理黄某芳,因其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议其受到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广州泰如公司因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未实施必要的安全培训,也隐患排查不足,建议对其进行相关行政处罚。最后,针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坑梓监管所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中的失职行为,建议对其进行相应处理。